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同段)项目
施工设计图纸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KSK-20260607-XB1
本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 项目概况
1、 采购编号:KSK-20260607-XB1。
2、 采购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同段)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服务采购。
三、 项目需求
1、 采购内容: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同段)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服务。
2、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一《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同段)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服务要求》。
3、 交货期:2026年8月30日前。
4、 实施地点:厦门。
5、 质保期: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初步验收后两年。
1、 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在通购网报名审核通过后,将有意向参与的申请邮件发至指定联系人,以获取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文件。邮件主题格式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
3、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采购人收到申请的系统时间为准。
4、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如期获取采购文件,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响应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0时00分。
2、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寄到上海市江场西路395号4楼,联系方式:苏磊,021-56637080-8495。
3、 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或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 开标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另行通知。
1、 基本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明。
2、 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 财务能力: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严重亏损情况,应提供2023-2025年的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 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轨道交通行业施工设计图纸编制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签订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5、 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满足项目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能力。
6、 履约信用: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网站上发布。
八、 行政监督单位
投诉处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审计部
投诉电话:021-56637080
九、 联系信息
采 购 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395号4楼
联 系 人:苏磊
联系电话:021-56637080-8495
电子信箱:sulei@casco.com.cn
公司采购事宜的对外唯一联系部门为采购物流中心。
异议联系人:陆依婷
联系电话:021-56637080-7664
电子信箱:xfjb@casco.com.cn
附件1: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庚体育馆站至
同翔高新城站)项目信号系统施工设计图纸要求
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庚体育馆站至同翔高新城站)信号及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信号系统施工设计图纸
(2) 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系统设计资料完成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庚体育馆站至同翔高新城站)信号系统(项目名称)15个站(其中设备集中站8个站、非设备集中站7个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控制中心、1个备用控制中心、1个试车线、1个培训中心、1个维修中心信号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图纸强审、设计咨询、设计总体单位的相关审核工作,完成施工图转蓝图工作并保证图纸版面满足相关要求。
(2)乙方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每套图纸的出图要求参见附件《信号及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施工设计说明》,每套图纸提供16份蓝图设计图纸及CAD电子版。
(3)技术要求满足附件:《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庚体育馆站至同翔高新城站)信号及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施工设计说明》要求。
合同工期
按照工程实际需要,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所有站点的施工设计图纸。图纸提供应在2026年8月30日前。
如甲方出图计划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合理安排工作。
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负责与外部工程的接口识别与管理协调。
(2)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关设计出图的基础资料,乙方据此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3)乙方应具备出具此图纸的行业资质与能力。
(4)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庚体育馆站至同翔高新城站)信号及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施工设计说明》完成所有站点的施工设计图纸,并完成图纸强审的初审、复审、转蓝图。
(5)乙方参与试点车站(第一车站)的调试配合工作,根据试验结果及时对试点站图纸进行修正,纠正图纸错误。
(6)在乙方出施工设计图纸过程中及试点车站(第一车站)配合中所产生的成本费由乙方承担。
(7)出完施工设计图纸后,如果因乙方图纸设计错误和遗漏,乙方负责修改并替换相关的施工图纸及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当业主、总包方提出的图纸更改或需增加图纸的设计变更、设计方案的变动等,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据此进行设计,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8)乙方应该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要求进行设计,并保证图纸的正确性和工期。如甲方在调试过程中发现由乙方图纸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以保证系统功能的正常调试。图纸变更/修订内容通过工作联系单正式发给业主和业主指定的施工单位。
(9)乙方应负责本合同范围设计任务相关的设计交底,参加相关会议,并负责准备需要的设计交底资料。
(10)乙方应安排1-2名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全程参与本项目执行。
(11)乙方应配置1名技术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接口,且人员不得转包或再分包,直至项目完全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