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变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汽车泵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作者: 来源: 字号:

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变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THJJ-202501-XB01

通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变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公司批准,需要租赁一批汽车泵泵送,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二、标的物的内容:

1、规格数量:汽车泵泵送  15000m³

2、验收要求:按照实际泵送量结算。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包含汽车泵泵送的一切费用。

2、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开具与对账金额一致的《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设备租赁清单》和《甲方付款通知书》按月向甲方项目物资设备部申请结算租赁费.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无误后,作为租赁费的支付依据。分期付款的时间点:租赁费按供货量每月计量,对账后30天内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情况下付当期租赁费的70%,六月内支付到租赁费的90%,剩余10%租赁费在后续六个月后无息支付。

乙方明确知悉相关租赁费均来自于业主方工程款拨款,若遇业主方资金周转迟延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包含不限于延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等)

五、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结束分批交货,接到订单通知后1天内交货。

六、交货地点

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变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地。

七、询比采购报名

20254150900分至202541717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联系采购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八、询比采购响应

20254210900分开始至202542317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crsc0338@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变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汽车泵租赁询比采购报价单(THJJ-202501-XB01)+供应商名称”。

九、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9.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9.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9.3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联系地址: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变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余勔    

联系电话:17628389957

                采购人名称:通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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