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器材厂职工大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0-05-21 作者: 来源: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9〕20号)等文件的要求,沈阳铁路器材厂按照通号集团、西安工业集团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先后完成了器材厂厂办大集体企业性质界定和职工身份认定工作,经与器材厂部分职工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起草了器材厂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为了维护器材厂广大职工的切实利益,经过认真筹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2020年5月10日召开了沈阳铁路器材厂职工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沈阳铁路器材厂职工安置方案,为今年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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