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表彰全市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授予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住房公积金工作诚信单位”称号,授予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公积金经办员孙健宏“住房公积金工作优秀经办员”称号,并于2013年末将“住房公积金工作诚信单位”牌匾及证书送达公司。
职工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受到沈信公司各级领导的关注,近年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率稳定在12%,在沈阳市企业中位于前列。沈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按月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及时为职工提供购房贷款所需的公积金缴存证明等相关要件,从未影响到职工个人公积金购房贷款审批及退休职工公积金销户提取,为职工改善住房状况创造了有利条件。至此,沈信公司已连续3年被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予“住房公积金工作诚信单位”称号、资产财务部公积金经办员被授予“住房公积金工作优秀经办员”称号。孙建红